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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汇公告

关于个人开户服务的公告

责编:管理员 日期: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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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丹东福汇村镇银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我行将为您提供高效、舒心的账户服务,现将我行相关服务标准公示如下:

一、开户渠道

(一)我行所有营业网点均受理个人业务,您可以在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开户。

(二)您可以通过柜面开立I类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需开户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由他人代理办理,代理人需要出示开户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个人开户所需材料

申请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三)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三、资费标准

我行暂不收取开户费用。

四、办理时限

请您积极协助我行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等工作,在开户申请资料齐全、无任何异常情形下,当天立即完成开户服务。

五、风险提示

请您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不得将账户用于电信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

六、开户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

营业部:0415-2373772

体育馆支行:0415-2373889

总行:4007099958、0415-2373992

 

 

                   丹东福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