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单位定期存单贷款是指以合法、未到期的丹东福汇村镇银行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向丹东福汇村镇银行申请的贷款。
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1、合法有效的丹东福汇村镇银行单位定期存单。
2、贷款用途证明。
3、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的到期日不得晚于定期存单的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