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林权贷”是指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依法拥有的林权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申请办理的小额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年龄在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健康状况良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丹东地区居住,从事合法经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用于抵押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必须产权清晰,取得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并能够在市场上较容易地拍卖、流转变现。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